【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30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獲悉,該部門近日發出通知,禁止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針對兒童開展非診治需要的微量元素檢測。
   為規範醫療機構兒童微量元素臨床檢測,更好地維護廣大兒童的健康權益,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就規範兒童微量元素臨床檢測有關工作發出通知。通知提出,根據兒童的臨床癥狀,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微量元素檢測,但要規範取血技術操作和保存流程,使用的儀器設備應當取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非診斷治療需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得針對兒童開展微量元素檢測。不宜將微量元素檢測作為體檢等普查項目,尤其是對6個月以下嬰兒。
   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違規開展兒童微量元素檢測的醫療機構依法依規處理。  (原標題:禁止對兒童開展微量元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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